数据交易服务指南(试行)2023年5月更新

发布时间:2023-04-23 09:48:46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上海数据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数据交易服务管理,引导数据交易参与主体有序、合规入场交易,提高本所业务受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本所依据《上海数据交易所交易规范(试行)》《上海数据交易所数商管理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结合业务规则制定本指南。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所数据交易注册、认证、产品登记、产品挂牌、交易签约、交付结算、交易凭证申请等服务功能。

三、用户注册

      上海数据交易所用户需要在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系统地址为:https://nidts.chinadep.com。

      注册要求:申请用户需要填写正确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户名与手机号。

四、实名认证

      用户注册后需要进行实名认证,成为上海数据交易所供方或需方。认证成功后本所提供数据产品登记、挂牌、产品下单、凭证申请等服务功能。

      认证材料清单: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电子件、复印件各1份);

      (二)账号管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1份);

      (三)账号管理人委托授权书,签字后加盖公章(电子件、原件各1份);

      (四)《上海数据交易所供需方服务协议》,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原件2份)。

五、数据产品登记

      数据产品登记是指供方根据《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产品登记规范(试行)》要求,登记数据产品基本信息、物理信息、内容说明、来源描述等信息并提供产品资质证明文件,经本所审核通过后,允许挂牌交易的环节。

      数据产品登记要求:

      (一)供方应当规范填写《数据产品说明书》,由合规评估服务商进行合规评估,出具合规评估报告;

      (二)根据登记数据产品内容,供方应当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数据产品质量评估,出具《数据产品质量评估报告》,本所提供数据产品质量评估项参考书;

      (三)根据登记数据产品内容,供方可选择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数据产品资产评估,出具《数据产品资产评估报告》;

      登记材料清单:

      (一)产品说明书;

      (二)合规评估报告,两名律师签字后加盖公章(简版、详版电子件各1份);

      (三)数据产品质量评估报告加盖公章(电子件1份);

      (四)资产评估报告加盖公章(电子件1份,可选)。

六、数据产品挂牌

      供方可以选择已登记的数据产品进行挂牌交易,目前支持两种挂牌方式:

      (一)公开挂牌:产品信息向本所交易市场统一开放;

      (二)定向推送:产品信息仅向其指定需方开放。

      挂牌要求:供方应当规范填写挂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产品的挂牌图片、挂牌描述、使用案例、产品价格等。

      挂牌材料清单:无。

七、数据交易流程

      

      (一)下单签约:数据需方选择数据产品进行下单申请,需要等待供方确认,待供方确认订单信息后,双方进入合约签署环节,一方上传签约合同,另一方确认。

      (二)数据交付:在数据产品交易协议签署生效后,可按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数据交付,数据交付模式分为标准交付模式、生态交付模式和自主交付模式。

      (三)资金结算:本所根据供需双方合同协议约定,出具数据交易账单,需方应当根据账单金额在规定周期内完成付款;

      (四)交易凭证:数据交易双方完成数据产品交易后,可向上海数据交易所申请数据产品交易凭证。

      数据交易材料清单:交易双方合同,加盖公章(电子件1份)。

八、附则

      上海数据交易所根据最新法律规定和业务规则更新本指南。本指南没有特别规定的,按照其他法律规定或上海数据交易所其他规范处理。

      本指南由上海数据交易所负责修订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