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不法机构冒用本所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严正声明
发布时间:2026-06-15 17:05:18
近期,本所关注到市场上出现假借上海数据交易所名义开展相关活动的情况。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所严格依法依规,不开展任何形式的资产代币化及类金融业务。
上海数据交易所始终聚焦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主责主业,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产品登记、挂牌、交易、交付等服务。本所当前不开展任何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现实世界资产数字化(RDA)及其他类金融、变相募集资金的业务。任何以前述名义对外开展募资、投资、理财活动的,均不属于本所业务。
二、本所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本所名义开展募资或投资活动。
近期,本所发现有不法机构和个人冒用上海数据交易所名义、盗用本所品牌标识,将其自行设计的项目包装为本所“RDA”“数据资产投资”等名义,对外宣传所谓高额回报,从事涉嫌违法违规的活动。上述项目及行为均与本所无关,本所从未授权、委托任何主体以本所名义或借助本所信用开展此类活动,亦不为任何此类项目提供背书、担保或收益承诺。
三、敬请广大数据要素市场主体、生态合作伙伴及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请通过本所官方网站及官方渠道核实业务信息,切勿轻信任何以本所名义承诺“保本”“高息”“高额回报”的宣传。凡涉及以“数据资产代币化”“RDA投资”“数据上链理财”等名义要求出资、充值、认购份额等行为的,均非本所业务,请勿参与。
冒用本所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已涉嫌侵犯本所合法权益并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本所保留就上述侵权及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视情况向有关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特此声明。
上海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