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数据交易所关于征集潜在课题合作机构的通知
为充分借助行业和社会研究力量开展数据要素相关研究,上海数据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数所”)拟公开征集潜在课题合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申请单位:应当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申请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部委有关机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上数所数商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智库机构、社会团体及相关企业。
课题负责人:需从事或熟悉数字经济、数据科学与技术、数据基础设施、数据产品设计与研发、数据流通与交易、数据安全与合规、数据产权、数据治理与标准化、数据市场化、数据价值化、数据产业化、数据应用创新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或丰富实践经验。
课题组成员:须具备以下条件: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勇于担当作为;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严谨、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能够积极、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并按有关要求保守工作秘密。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年。
三、主要职责
(一)入选机构有机会参与上数所发布的专项课题研究;
(二)入选机构有机会参与上数所发起的专题研讨、信息交流、技术咨询、讲座培训、标准合作、白皮书撰写和其他服务工作;
(三)入选机构的课题负责人有机会为上数所业务规划设计、政策制定、论证评估、技术鉴定、项目验收和重大事项决策等提供咨询建议;
(四)承担上数所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征集程序
1.申请单位填写《上海数据交易所课题合作机构申请表》,并附课题负责人的学历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证明和所获数据领域荣誉、技能证书等复印件。
2.申请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负责,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与有效性,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单位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送上数所(联系人:宋老师,邮箱:info@chinadep.com;邮件标题格式:课题合作申请+单位名称)
3.上数所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入选单位,申请通过后纳入上数所课题合作机构库。
五、其他要求
1.针对入选单位上数所将按照“自愿、开放、流动、择优”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2.入选单位三年内若无实质合作,上数所有权将入选单位移出上数所课题合作机构库,如仍有合作意愿,需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3.入选单位名称、课题负责人等重要信息若有变更,如仍有合作意愿,需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上海数据交易所
2025年7月8日